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发明人:
根据《邯郸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邯财教〔20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有关企事业单位、发明人在申报2017年度邯郸市专利资助时统一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邯郸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邯郸市的个人(以专利文献记载的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
二、资助范围
对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非职务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在此期间缴纳过自授权年度起第七年至第二十年期间专利年费的非职务国内发明专利。
三、资助标准
(一)非职务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定额资助3000元;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定额资助1000元;
(三)非职务国内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代办处开具的年费收费收据金额(不包括年费滞纳金)为依据,符合《专利收费减缓办法》(财税【2016】78号)减缴规定的,对其授权年度起第七年至第二十年的年费给予资助(个人为85%,两个以上个人为70%);不符合《专利收费减缓办法》(财税【2016】78号)减缴规定的,对其授权年度起第十年至第二十年的年费给予资助(个人为50%,两个以上个人为40%)。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发明人按时申报。
四、重要提示: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
1.申报人需在线打印《邯郸市专利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资助申请表上要求的附件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www.365808.com;申报人需同时携带相关附件的原始材料以备查验,网上填报内容与原始材料不符的取消办理资助申请的资格(注:院校专利统一由本校科研处负责统计);
2.网上填报时间与网址,2017年5月17日0:00时起至7月17日24:00时结束;网上填报系统请访问www.365808.com网站http://www.leader-elevator.com。
3.网上审核开始截止为2017年5月24日-7月24日(7月17日24:00关闭网上填报系统);
4.报送纸件与查验原始材料开始截止为2017年7月18日-8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未按时报送纸件的,视为未提出资助申请)。
联系电话:0310—3012330、309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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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45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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